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调出学校的教职工离校前,均须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
1.清点好本人借出图书,全部归还;将借阅证连同离校单交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台,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在离校单上盖上公章,已交押金的退还押金。图书馆离校手续即算完毕。
2.借出逾期未还图书,需缴逾期罚款,持收款单返回总服务台还书,再办离校手续。
3.借出图书已丢失或借阅证丢失的,先总服务台查询,若已被人用你的证借书的,查明图书登记号、分类号、书次号,经核定赔款额,到图书馆办公室交款后,持收款单退证,再办离校手续。
4.丢失借阅证,经到总服务台查询,未发现所丢失的证被他人用来借书的,经工作人员签章证明后,即可盖章办好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