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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3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星火”奖学金是由我校杰出校友捐资设立的,旨在调动学生奋发向上,鼓励学生在各个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成才意识。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星火”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武商院发〔2022〕30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金额

星火奖学金共评选30人,其中全日制统招在校生20人,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评选条件

(一)全日制统招在校生

大一年级学生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大一年级学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课程没有挂科,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10%。

2.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3.在参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考虑综合情况,择优选取。

大二大三年级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全年学业课程没有挂科,平均成绩85分以上;

2.勤奋自律,积极参加校内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前30%;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4.在参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在技能大赛、双创竞赛、文体艺竞赛等赛事中获奖的学生。

5.学院推荐人原则上不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重复。

(二)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1.学业成绩良好‌:全年学业课程没有挂科,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或在所学专业内具有显著学术成就。

2.工作能力强‌:在校级团学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组织策划并主导实施2项及以上校级活动,活动参与人数超1000人或获校级表彰。

3.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校内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前10%。

4.领导力与团队协作能力‌:担任校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部长及以上职务),带领团队获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

5.志愿服务能力:参与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创新创业活动至少3次,累计时长超80小时。

6.创新能力‌:在创新创业相关赛事中取得校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创特活动中取得校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或提出学生/组织工作改革方案被采纳并实施,提升学生工作效率或学习体验。

7.须获得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且荣誉需与组织贡献直接相关。

8.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校级团学组织评审条件中,1-4、8项为必须满足项,5-7项至少满足2项,满足以上条件方可申报。

、名额分配

校级团学组织干部:由学工处/校团委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选。

全日制统招在校生:由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差额推荐方式,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信息

工业

管理

商务

艺术

护理

合计

星火奖学金

4

5

5

3

4

5

26

、评审程序

(一)动员阶段:各学院、辅导员进行动员或布置。

(二)申报初评阶段:学生依据评选标准自行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审核评议后推荐出候选人,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三)评审阶段: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复评,并会同本奖学金发起人审核,确定最终获评名单,报学校审议。

、其他要求

(一)请于2025年4月28日之前将《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纸版(含成绩单)报送至行政楼424办公室(联系电话:18120248821)。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积极推选,确保此次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评选单位要认真提炼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把好案例的质量关,并将案例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到学工处。

(四)凡有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撤销其参评资格,如已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及奖金予以追回。

(五)获评学生,在评选工作结束后,统一签订朋辈帮扶任务书,目的旨在:1.督促获奖学生继续保持自律、奋发有为;2.切实发挥获奖学生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帮扶朋辈群体。

 

附件:1.《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申请表》

2.                学院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汇总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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