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星火”奖学金是由我校杰出校友捐资设立的,旨在调动学生奋发向上,鼓励学生在各个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成才意识。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星火”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武商院发〔2022〕30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金额
星火奖学金共评选30人,其中全日制统招在校生20人,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全日制统招在校生
大一年级学生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大一年级学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课程没有挂科,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10%。
2.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3.在参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考虑综合情况,择优选取。
大二大三年级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全年学业课程没有挂科,平均成绩85分以上;
2.勤奋自律,积极参加校内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前30%;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4.在参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在技能大赛、双创竞赛、文体艺竞赛等赛事中获奖的学生。
5.学院推荐人原则上不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重复。
(二)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1.学业成绩良好:全年学业课程没有挂科,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或在所学专业内具有显著学术成就。
2.工作能力强:在校级团学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组织策划并主导实施2项及以上校级活动,活动参与人数超1000人或获校级表彰。
3.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校内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前10%。
4.领导力与团队协作能力:担任校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部长及以上职务),带领团队获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
5.志愿服务能力:参与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创新创业活动至少3次,累计时长超80小时。
6.创新能力:在创新创业相关赛事中取得校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创特活动中取得校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或提出学生/组织工作改革方案被采纳并实施,提升学生工作效率或学习体验。
7.须获得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且荣誉需与组织贡献直接相关。
8.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校级团学组织评审条件中,1-4、8项为必须满足项,5-7项至少满足2项,满足以上条件方可申报。
三、名额分配
校级团学组织干部:由学工处/校团委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选。
全日制统招在校生:由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差额推荐方式,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
信息 |
工业 |
管理 |
商务 |
艺术 |
护理 |
合计 |
星火奖学金 |
4 |
5 |
5 |
3 |
4 |
5 |
26 |
四、评审程序
(一)动员阶段:各学院、辅导员进行动员或布置。
(二)申报初评阶段:学生依据评选标准自行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审核评议后推荐出候选人,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三)评审阶段: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复评,并会同本奖学金发起人审核,确定最终获评名单,报学校审议。
五、其他要求
(一)请于2025年4月28日之前将《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纸版(含成绩单)报送至行政楼424办公室(联系电话:18120248821)。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积极推选,确保此次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评选单位要认真提炼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把好案例的质量关,并将案例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到学工处。
(四)凡有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撤销其参评资格,如已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及奖金予以追回。
(五)获评学生,在评选工作结束后,统一签订朋辈帮扶任务书,目的旨在:1.督促获奖学生继续保持自律、奋发有为;2.切实发挥获奖学生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帮扶朋辈群体。
附件:1.《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申请表》
2. 学院2024年度星火奖学金汇总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