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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关于晨练课程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8-09-19   阅读次数:

根据我校全学分教学计划的规定,我校一年级学生晨练作为课程开设,内容包括早锻炼和外语晨读两个部分。两年来,在晨练课程开设工作中,我校各学院、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规范学生早锻炼、晨读的教学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晨练课程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1、学生早晨到位时间及要求。一年级全体学生每周一至周五参加早锻炼和晨读。早锻炼时间为每天早上700710,英语晨读时间为710730。一年级全体学生提早5分钟,即在655以前到操场,队伍集结做到快速、整齐、安静。

 

2、学工管理人员到岗时间及工作要求。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学工干事、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工处工作人员必须在650以前到岗,730晨练结束方可离岗。辅导员(班主任)到岗后指导和督促学生迅速整队并统计学生出勤人数。学院学工负责人检查本学院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并组织全院学生整队。学工处工作人员检查并记录各学院相关人员到位到岗情况。

 

3、体育教师到岗时间及工作要求。体育教研室固定专人负责早操。负责早锻炼的体育教师必须在650以前到岗,按照要求组织各学院学生整队,700准时组织学生做操或开展其他早锻炼活动,710早锻炼结束。730晨练结束,体育教师方可离岗。

 

4、外语教师到岗时间及工作要求。外语教研室每学期固定专人负责外语晨读教学,按时印发晨读材料。担任晨读教学的外语教师必须在700以前到岗,710准时开始晨读教学,730结束晨读。

 

5、各学院讲评的时间及要求。730735为各学院晨练讲评时间。晨练讲评一般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也可以按班为单位进行。讲评应及时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批评不良倾向。

 

6、广播音响到位时间及要求。早锻炼晨练音响650开机,730结束。要求准时,信息准确,播音质量好。

 

二、晨练课程的考勤工作

 

1、各学院学生晨练课程的考勤工作由该学院学工办公室负责。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考勤工作,各班级安排1-2名学生具体实施班级考勤。各学院应严格记录学生的早操出勤人数,并当场报给学工处负责晨练课程考勤的值班人员;认真填写缺勤学生统计表(包括姓名、专业、班级),于当天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在学院学工办存档。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自行设计考勤记录表格,并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相应奖惩措施。

 

2、负责早锻炼课程教学的体育教师,每周对其负责的教学区域的学生进行出操情况抽查,确保早锻炼的质量。

 

3、负责晨读课程教学的外语教师,对其负责的教学区域组织外语晨读教学,对晨读的学生学习状况进行抽查,确保晨读教学质量。

 

4、学工处晨练晨读教学管理人员负责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勤,会同体育教师对学院学生出勤进行抽查,并对各学院每周出操情况进行通报。

 

5、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学管理人员和助管学生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课时与学分计算方法

 

(一)早锻炼课程课时与学分计算方法:

 

1早锻炼一次按0.25个课时计算,一个学期共18个课时;

 

2总学分:早锻炼每个学期1个学分,每学年2个学分;

 

3、学分的获得:学生出勤率是获得早锻炼学分的重要依据,积极参加早锻练且体育技能考核合格者获得该学分。考勤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考核,体育技能考核由学校体育教研室负责。

 

4、学分的重修:

 

1)无故缺勤,一学期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期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3,须重修方能获得该学期早锻炼学分;

 

2)早锻炼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须重修方能获得该学期早锻炼学分。

 

(二)外语晨读课程

 

外语晨读教学的考核与公共英语常规教学的考核相结合,具体考核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学生晨练课程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并落实。

 

2、早锻炼体育教师的工作考核,由学校体育教研室负责组织并落实。

 

3、外语晨读教师的工作考核,由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并落实。

 

4、学工处负责晨练课程所有教学人员、教辅人员的考勤、考核的协调、审核工作;负责签审晨练课程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作量月报表并报人力资源部。

 

5、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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