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全学分教学计划的规定,我校一年级学生晨练作为课程开设,内容包括早锻炼和外语晨读两个部分。两年来,在晨练课程开设工作中,我校各学院、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规范学生早锻炼、晨读的教学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晨练课程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1、学生早晨到位时间及要求。一年级全体学生每周一至周五参加早锻炼和晨读。早锻炼时间为每天早上7:00至7:10,英语晨读时间为7:10至7:30。一年级全体学生提早5分钟,即在6:55以前到操场,队伍集结做到快速、整齐、安静。
2、学工管理人员到岗时间及工作要求。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学工干事、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工处工作人员必须在6:50以前到岗,7:30晨练结束方可离岗。辅导员(班主任)到岗后指导和督促学生迅速整队并统计学生出勤人数。学院学工负责人检查本学院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并组织全院学生整队。学工处工作人员检查并记录各学院相关人员到位到岗情况。
3、体育教师到岗时间及工作要求。体育教研室固定专人负责早操。负责早锻炼的体育教师必须在6:50以前到岗,按照要求组织各学院学生整队,7:00准时组织学生做操或开展其他早锻炼活动,7:10早锻炼结束。7:30晨练结束,体育教师方可离岗。
4、外语教师到岗时间及工作要求。外语教研室每学期固定专人负责外语晨读教学,按时印发晨读材料。担任晨读教学的外语教师必须在7:00以前到岗,7:10准时开始晨读教学,7:30结束晨读。
5、各学院讲评的时间及要求。7:30至7:35为各学院晨练讲评时间。晨练讲评一般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也可以按班为单位进行。讲评应及时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批评不良倾向。
6、广播音响到位时间及要求。早锻炼晨练音响6:50开机,7:30结束。要求准时,信息准确,播音质量好。
二、晨练课程的考勤工作
1、各学院学生晨练课程的考勤工作由该学院学工办公室负责。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考勤工作,各班级安排1-2名学生具体实施班级考勤。各学院应严格记录学生的早操出勤人数,并当场报给学工处负责晨练课程考勤的值班人员;认真填写缺勤学生统计表(包括姓名、专业、班级),于当天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在学院学工办存档。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自行设计考勤记录表格,并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相应奖惩措施。
2、负责早锻炼课程教学的体育教师,每周对其负责的教学区域的学生进行出操情况抽查,确保早锻炼的质量。
3、负责晨读课程教学的外语教师,对其负责的教学区域组织外语晨读教学,对晨读的学生学习状况进行抽查,确保晨读教学质量。
4、学工处晨练晨读教学管理人员负责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勤,会同体育教师对学院学生出勤进行抽查,并对各学院每周出操情况进行通报。
5、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学管理人员和助管学生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课时与学分计算方法
(一)早锻炼课程课时与学分计算方法:
1、早锻炼一次按0.25个课时计算,一个学期共18个课时;
2、总学分:早锻炼每个学期1个学分,每学年2个学分;
3、学分的获得:学生出勤率是获得早锻炼学分的重要依据,积极参加早锻练且体育技能考核合格者获得该学分。考勤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考核,体育技能考核由学校体育教研室负责。
4、学分的重修:
(1)无故缺勤,一学期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期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3者,须重修方能获得该学期早锻炼学分;
(2)早锻炼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须重修方能获得该学期早锻炼学分。
(二)外语晨读课程
外语晨读教学的考核与公共英语常规教学的考核相结合,具体考核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学生晨练课程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并落实。
2、早锻炼体育教师的工作考核,由学校体育教研室负责组织并落实。
3、外语晨读教师的工作考核,由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并落实。
4、学工处负责晨练课程所有教学人员、教辅人员的考勤、考核的协调、审核工作;负责签审晨练课程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作量月报表并报人力资源部。
5、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工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