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石玮 院办 )
毕业实习是高职院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了进
一步提高毕业实习质量鼓励和表彰在毕业实习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实习生,充分调动实习学生的实习积极性和
创作性更好完成实习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实习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工作人
员,能积极参加用人单位的竞赛及其他活动,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
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3、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如能缴纳劳动合同),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成绩优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没有完成实习协议规定的实习时间,提前离开或擅自变更实习单位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
3、违犯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因不服从分配等受到实习单位批评者处分者。
4、欠交学费者
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及范围
1、优秀实习生参评范围: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或者申请自主实习以及专业对口的学生。
2、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每班推荐2名,条件优秀者可多推荐1-2名。
三优秀实习生的评选程序
1、采用个人申请,实习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各实习老师负责优秀实习生评选精神传达、组织及材料的审
核,实习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电子版及纸版,填写《2013级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
和一张清晰的本人在实习单位现场照片交实习老师。
2、学院组成由实习带队教师、教研室主任、辅导员、书记、院长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推荐的实习生进行审定。
四优秀实习生奖励办法
1、颁发盖有学院奖状证书,发文通报表彰。
2、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归入个人挡案。
会计与金融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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