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对教学实施“三查”的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自查
(一)开学前检查
各院(部)要成立教学检查组,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常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总支书记、系主任及教学秘书等组成。检查组要制订检查计划,职责分工明确,全面检查本单位开课准备情况,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填写《学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汇总表》(附件1)。请各单位于3月5日17:00前将检查计划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查。
1.教学准备自查
院(部)检查组应检查教师的教案、课件、教学日历等必备教学资料,重点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教师备课量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并在自查总结材料中有所反映。以系(教研室)为单位重点检查教师教案。
2.课表下达
本学期课表已于2月27日9:00发布。教室课表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张贴完毕。课表发布后,教学秘书要以书面、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任课教师查询课表,使其尽早知晓本人授课时间、地点、班级等信息。教学第一周不允许调课。
(二)教学第一周检查
1.课堂自查
检查组要对本单位开设的理论、实训课程的课堂进行全面巡查,检查教师及学生到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课堂)、课堂教学和学生听课与实验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填写《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附件2)。
2.课堂听课
学院(部)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领院(部)班子成员及系主任于开学第一周深入课堂听课(每人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开学前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3)。
3.重视第一讲
各院(部)要动员和引导教师讲好课程第一讲,检查教师教学中是否向学生介绍了课程定位、课程总体安排、课程目标、考核方式、教学要求等。使用网络平台教学的课程,教师应提前通知学生预装APP,发布课前学习资源等。
4.2018级实习安排
各院应检查18级学生实习工作是否安排好,学生实习方式、单位或地点是否明确,是否有实习计划或任务书,实习指导教师是否落实。填写《2018 级学生实习工作检查表》(附件4 )。
5、小结与反馈
各院(部)每天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并将突出的或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各院(部)检查结束后,要总结通报本单位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对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扬;对只能照本宣科讲授,不关注学生学习效果的教师要当面交换意见和提出改进建议。
二、学校检查
(一)检查安排
为落实领导听查课制度,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开学第一周(3月1日至5日),采取巡查与听课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检查,随机听课每天不少于1名教师,填写听课记录本和《教学巡查情况记载表》(附件5)。检查安排如下:
1. 3月1日集中巡查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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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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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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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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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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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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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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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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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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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125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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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教学楼B、C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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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必学、王良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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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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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75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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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教学楼D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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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辉、王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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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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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75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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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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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振国、吴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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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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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75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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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周教学检查安排:
武汉校区: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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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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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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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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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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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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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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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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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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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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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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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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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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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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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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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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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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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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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校区: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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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校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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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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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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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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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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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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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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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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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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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争强、王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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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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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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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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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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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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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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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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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要求
1.检查重点
⑴在正常教学时间,任课教师是否准时到岗,有无提前下课和学生到课率低等情况。
⑵任课教师有无擅自调课情况。
⑶上课教师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日历、教案、课件、学生点名册等必备教学资料是否带齐,教学姿态、行为是否端正和规范等等。
2.课堂巡查
教务处将采取现场巡查和网上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课堂巡查,及时填写《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附件2)。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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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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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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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敏、刘雪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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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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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康、张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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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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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敏、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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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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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伟、皮家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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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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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翔宇、张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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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随机听课
每天检查人员随机听取一至二节课,对于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在《武汉商贸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3)或听课记录本上予以记载。
三、几点要求
(一)各院(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和第一周教学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于3月10日前将《学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汇总表》纸质件和电子档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其他材料自行存档,教务处择机抽查。
(二)各院(部)对学校检查及自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有错必纠,纠错必实,以保证学校日常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三)教务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跟踪督查,对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照《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联系人:肖敏 电话:15377501057
办公室:行政楼4楼408室
教务处
2021年2月28日